南陵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发布时间: 2026-06-04 浏览次数: 10

2026年南陵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一、就业

1.大学生实习补贴

对在“四上”企业和经济开发区(含弋江、许镇工业集中区)工业企业实习的在籍大学生,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实习补贴,补贴期限最长6个月。实习期未满1个月不发放补贴。

咨询电话:0553-6514119


2.一次性就业补贴

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与我县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毕业生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本市职校<技校>的毕业生)与我县规上工业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毕业生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咨询电话:0553-6514119


3.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

对企事业单位2021730日(含)以后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全日制本科生),首位产业龙头企业和重点企业引进的全日制本科生,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800元、600元、500元发放生活补贴。补贴期限3年。

咨询电话:0553-6514119


4.企业引进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对我县企业单位新引进的 3 年内毕业的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稳定就业 6 个月及以上,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给予全额补贴,补贴期 2 年。缴费需满12个月可进行一次申报。

咨询电话:0553-6910272


5.一次性返乡就业补贴

对在规上工业企业和县经济开发区(含弋江、许镇工业集中区)工业企业新就业并参保6个月及以上的返陵就业南陵籍高校毕业生给予最高2000/人的一次性返乡就业补贴。

咨询电话:0553-6514109


6.返岗交通补助

对与规上工业企业和县经济开发区(含弋江、许镇工业集中区)工业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备案的存量非南陵籍高校毕业生,每年根据春节后1月内的来陵实名制车票据实给予最高每人300元的返岗交通补助。

咨询电话:0553-6514109


7.岗位补助

对在规上工业企业和县经济开发区(含弋江、许镇工业集中区)工业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备案,并在该企业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满3个月以上的非南陵籍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岗位补助,补助期限最长6个月。

咨询电话:0553-6514109


8.“筑梦春谷”人才购房补贴

2024520日(含)后,我县企事业单位新引进或以“一事一议”方式认定且持有人才证书的各层次人才,在我县就业服务满 1 年,于同期内在我县县域内首次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房),即可申请人才购房补贴, A-G 层次人才可按对应层级申领,补贴额度最高 120 万元、最低 5 万元。

咨询电话:0553-2379756


三、创业

1.返陵创业补贴

20211026日(含)之后,返陵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首次创办市场主体(含企业、民办非企业、农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且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带动3人以上就业的,给予5000元补贴;超出部分,按1000/人的标准叠加,单个申请对象最高享受补贴不超过10000元。

咨询电话:0553-6910108


2.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从就业补助资金中一次性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

咨询电话:0553-6910108


3.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在我县登记注册创办实体的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咨询电话:0553-69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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