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摘录
一、就业相关补贴
(一)一次性就业补贴
政策内容:在宣城市企业就业,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全日制高等院校、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每人可享受 3000 元一次性就业补贴。
申请对象及认定标准:2023 年 4 月 4 日以后,宣城市企业新招用的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且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或市人才服务窗口申请,经市人社局审核,公示 5 个工作日后,由所在园区将资金拨付至个人。
所需材料: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表及花名册。
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毕业生稳定就业且在市本级购买社会保险(五险)6 个月以上即可申报,受理后 20 个工作日内办结。
资金渠道:符合就业补助资金政策的,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不符合的,由所在园区财政承担。
(二)实习实训实践补贴
政策内容:全日制高等院校、职业(技工)院校学生到宣城市企业参加专业实习、顶岗实训,实习实训期间给予 30 元 / 天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 1 年;来宣开展社会实践的大学生,给予 500-1000 元 / 月生活补贴。
申请对象及认定标准:2023 年 4 月 4 日以后,宣城市企业吸纳的参加实习、实训、实践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和职业(技工)院校在校学生。
申报流程:由学生所在企业向相关人才服务窗口申请,经审核后,资金拨付至企业,再由企业发放至个人。
所需材料:大中专院校学生来(在)宣开展实践实习申请表、花名册及补贴资金申报表。
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学生来宣实习、实训、实践后即可申报,受理后 10 个工作日内办结。
资金渠道:由所在园区财政承担。
(三)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
政策内容:支持企业建设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按照每月 1400 元 / 人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申请对象及认定标准:吸纳离校 2 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和 16-24 岁失业青年参加 3-12 个月就业见习的就业见习基地。
申报流程:企业向相关人才服务窗口申请,经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复核,公示 5 个工作日后,将补贴资金拨付给企业。
所需材料:安徽省就业见习协议书、安徽省就业见习财政补贴申请表、见习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登记证等复印件、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凭证、见习人员生活补贴发放证明、见习基地留用见习人员名单。
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企业随时申报,20 个工作日内办结。
资金渠道:年度限额内从就业资金支出,超出限额部分由所在园区财政承担。
二、创业相关支持
(一)创业补贴
政策内容:毕业 2 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宣创业,可享受最高 50 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政策支持。
申请对象和认定标准:毕业 2 年以内在宣城创业的高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
申报流程:申请人向相关人才服务窗口申请,经市人社局审核,公示 5 个工作日后,按程序协调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
所需材料:《宣城市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本人所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就业失业登记证》、婚姻状况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人征信报告(已婚的需提供配偶相应材料)及《夫妻共同还款责任确认书》、反担保人身份证及其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随时申报,受理后 20 个工作日内办结。
资金渠道:贴息资金从普惠金融专项资金中列支。
(二)“人才贷” 支持
政策内容:支持金融机构推广 “人才贷”,初创期单户人才企业最高可贷 1000 万元,成长期最高可贷 5000 万元。
申请对象及认定标准:全省市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行业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人才计划入选者创办的企业。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向辖内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审核通过后提供贷款。
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常态化办理。
(三)政府性融资担保
政策内容: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对人才创业创新项目可采用灵活的反担保措施,将其纳入基金投资项目 “白名单” 给予重点支持。
申请对象及认定标准: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的人才创业创新项目。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项目向辖区内担保机构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有股权融资需求的项目推送基金管理机构,由其专业研判后给予重点支持。
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常态化办理。
三、安居保障政策
(一)赠送住房产权
政策内容:2023 年 4 月 4 日以后全职引进到宣城市重点产业企业工作,依法缴纳社保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全日制本科生(技师),分别按 100㎡、70㎡、50㎡的标准面积赠送住房产权。实行指定位置房源配售,全职在宣工作满 10 年无偿赠与标准面积 100% 产权;不满 10 年的,按不足年限减少赠送相应比例的住房面积。
申请对象及认定标准:
2023 年 4 月 4 日以后全职引进到宣城市重点产业企业工作,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全日制本科生(技师)。
2023 年 4 月 4 日以后在宣城市新登记参保并正常缴费(之前从未在宣城参保),新登记参保单位为宣城市重点产业企业。
选购人才住房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4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办理流程:向市人才服务窗口申请,经集中审核、公示(5 个工作日)、审批后,凭《宣城市人才安居住房购房申请审批表》选房购房,办理共有产权登记等手续。
所需材料:《宣城市人才安居住房购房申请审批表》《宣城市人才安居住房申请承诺书》、申请人身份证(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已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个人出资部分的购房发票。
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来宣 1 个月后即可申报,受理后 30 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核审批手续。
资金渠道: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宣城现代服务产业园引进的人才,由就业所在地和房产所在地的财政按照 1:1 的比例承担;县市区引进的人才由其财政自行承担。
(二)安家补助费
政策内容:2023 年 4 月 4 日以后全职引进到宣城市重点产业企业工作,依法缴纳社保,不享受人才住房政策,在宣首次购房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专科生分别给予 30 万元、15 万元、6 万元、2 万元安家补助费。
申请对象及认定标准:
2023 年 4 月 4 日以后全职引进到宣城市重点产业企业工作,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专科生。
2023 年 4 月 4 日以后在宣城市新登记参保并正常缴费(之前从未在宣城参保),新登记参保单位为宣城市重点产业企业。
首次购房指本人在市本级范围内首次以完全产权或共有产权形式购买商品住房;夫妻双方同时购买一套商品房的,可叠加享受;购买不同商品房的,可分别享受。
办理流程:向所在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或市人才服务窗口申请,经审核、公示(5 个工作日)后,由所在辖区将补助经费直接拨付至人才本人。
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社保参保证明、已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资金渠道:由所在园区财政承担。
(三)租房补贴
政策内容:在宣租房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全日制本科生(技师)、全日制专科生(高级工)分别给予为期 3 年 1500 元 / 月、1000 元 / 月、600 元 / 月、300 元 / 月的租房补贴,或免费入住人才公寓 3 年。
申请对象及认定标准:
2023 年 4 月 4 日以后全职引进到宣城市重点产业企业工作,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全日制本科生(技师)、全日制专科生(高级工)。
在宣城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特殊原因未缴纳的,须提供在宣城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家庭在宣城市无自有住房。
2023 年 4 月 4 日以后在宣城市新登记参保并正常缴费(之前从未在宣城参保),新登记参保单位为宣城市重点产业企业。
办理流程:所在企业或个人向相关人才服务窗口申请,经审核后,安排租住人才公寓或将资金拨付至企业,由企业发放至个人。
所需材料:社保参保证明、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即可申请,20 个工作日内办结。
资金渠道:由所在园区财政承担。
(四)购房补贴
政策内容:除享受安居保障政策的人才外,新来宣城市就业和已就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全日制本科生(技师),在宣城市主城区购买刚性和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 20 万元、10 万元、4 万元购房补贴,所购房屋 3 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申请对象及认定标准:
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高级技师、技师。
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备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特殊原因未缴纳的,须提供宣城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灵活就业人员需参加宣城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023 年 4 月 4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报补贴最后期限为 2026 年 6 月 30 日。
办理流程:向市人才服务窗口申请,经集中审核、公示(5 个工作日)后,由市人才公司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本人银行卡账户。
所需资料:《宣城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宣城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承诺书》、申请人身份证(已婚的同时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社保缴纳证明或宣城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已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全款购房发票。
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取得《宣城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证明》后即可申报,受理后 60 个工作日内办结。
资金渠道:根据所购房屋楼盘地块所在区位,分别由市财政、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和宣州区各自承担。
(五)公积金贷款优先发放
政策内容:对新引进到宣城市重点产业企业工作,依法缴纳社保,在宣首次购房的人才,申请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同等情况下优先保证发放。
申请对象及认定标准:新引进到宣城市重点产业企业工作,依法缴纳社保,在宣首次购房的人才。
办理流程: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贷款综合窗口提出申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核确认后,申请人前往窗口办理贷款手续。
所需材料: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个人征信报告、首期付款发票或转账凭证。
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常态化受理,办结审批和抵押手续后优先放款。
四、薪酬补贴政策
政策内容:2023 年 4 月 4 日以后全职引进到宣城市重点产业企业工作,依法缴纳社保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专科生,分别给予不低于 4000 元 / 月、2500 元 / 月、600 元 / 月、300 元 / 月薪酬补贴,补贴期限一般 3 年。
申请对象及认定标准:
2023 年 4 月 4 日以后全职引进到宣城市重点产业企业工作,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专科生。
2023 年 4 月 4 日以后在宣城市新登记参保并正常缴费(之前从未在宣城参保),新登记参保单位为宣城市重点产业企业。
补贴期限从引进到企业新登记参保之日起按月计算,共 3 年;3 年期内离职但仍在宣城市其他重点产业企业工作的,可继续享受,累计发放金额不变;其他离职情况取消享受资格。
办理流程:所在企业或个人向相关人才服务窗口申请,经审核、公示(5 个工作日)后,资金拨付至企业,由企业发放至个人。
所需材料: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社保参保证明。
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即可申报,受理后 20 个工作日内办结。
资金渠道:由所在园区财政承担。
五、其他支持政策
(一)“政聘企培” 行动
政策内容:引进优秀大学生派驻民营企业(优先支持 “亩均论英雄” 评价 A 类、B 类企业)培养使用,纳入事业单位储备人才库管理,培养期满可选择在事业单位任职或留企发展,留企发展的可按首次入职或留企工作时间就高享受重点产业人才有关政策。
引进条件:一般为本科以上优秀高校毕业生,具体由各县(市、区)、园区确定。
引进流程:一般按照发布公告、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专项测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资金渠道:由引进人才所在县(市、区)和园区财政承担。
(二)子女就学绿色通道
政策内容:宣城市重点产业企业 C 层次以上人才子女学前、义务教育享有自主择校权;D 层次人才子女学前教育安排到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可按就近原则优先安排就学;E 层次及以下人才子女学前、义务教育在学区范围内统筹就近安排。
申请对象及认定标准:在宣城市重点产业企业工作的人才,人才层次认定以《宣城市重点产业人才分类标准》为依据。
办理流程:所在企业向相关人才服务窗口申请,由市教体局审核后转交相关县市区教体局落实就学安排,并报市委人才办备案。
所需材料:重点产业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人才类别相关认定材料及用人单位证明、户籍相关证明(监护人双方及子女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等)、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小学阶段)、住宅类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租房申请的提供夫妻子女三方的无房证明)、居住证。
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转学事项常态化办理;学前、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每年 5 月 31 日前集中受理,8 月 31 日前通知办理入园入学手续。
(三)就医绿色通道
政策内容:在指定的三级以上医院设立就医绿色通道,提供 “提前预约、专人陪同” 就医服务;C 层次以上人才享受高端人才专属医疗保障待遇。
申请对象及认定标准:就医绿色通道对象为符合宣城市重点产业人才分类标准 D 层次及以上人才;高端人才专属医疗保障待遇对象为 C 层次及以上人才。
所需材料:认定为 D 层次及以上人才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所在企业向相关人才服务窗口申请,由市卫健委审核后按规定办理。
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常态化办理。
(四)“宛陵优才卡” 服务
政策内容:向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颁发 “宛陵优才卡”,年度综合实力 20 强民营企业有 1 个申领名额,由企业择优推荐人才申领,享受配偶安置、文化旅游、投资创业等服务。
申请对象及认定标准:在宣城投资、经商、就业的中国公民或境外人员(不含宣城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工作人员),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和学术技能水平突出、符合《宣城市 “宛陵优才卡” 管理暂行办法》(宣人才〔2020〕4 号)申领条件的各类人才。
办理流程:申请人或所在单位向相关人才服务窗口申请,市人社局受理后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并报市委人才办审定,公示无异议后发放 “宛陵优才卡”。
所需材料:详见《宣城市 “宛陵优才卡” 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材料。
(五)人才服务保障机制
成立企业人才服务专班:由市委组织部牵头,相关部门及用人单位采取 “1+1” 方式,直接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指导政策申领兑现和诉求解决。
设立 “人才服务专窗”:市人社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 “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窗ロ”,长三角 “一地六县” 人才综合体及各县市区设分窗口,实行 “人才服务打包” 一件事办理,“窗口受理、并联审批、一站办结”。
推广 “宣城人才码”:实行人才政策 “即享即申”“免申即享”,简化申领材料和审批程序,实现人才政策一码 “清”、人才认定一码 “办”、人才奖补一码 “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