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才政策
发布时间: 2026-04-28 浏览次数: 10

黄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汇编

鼓励企业(单位)吸纳就业政策

一、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对招用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申领流程: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在线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毕业证书复印件、社保医保缴纳明细等材料。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


二、就业见习补贴

补贴对象: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见习基地

补贴标准: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见习补贴,按照见习人员人均200元、100元标准给予见习单位一次性见习指导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补贴。见习单位给予见习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的生活补助

申领流程:就业见习补贴按照季度申报,吸纳就业见习人员的见习单位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就业见习财政补贴申报表》、见习人员生活补助发放银行流水等材料,同步在“安徽省阳光网上就业服务平台”申请。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


三、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补助对象: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等类型人员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为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可申请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给予贴息。

申领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向项目所在地社区(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提出申请,社区(乡镇)受理后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贷款人也可直接到项目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是创业担保贷款承办金融机构提出申请。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初审后报人社、财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承办银行按照相关规定对贷款申请进行调查、审查、审批及贷款发放。


四、职业培训补贴

补贴对象:企业新录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培训后合格的给予企业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补贴标准:根据培训合格人数和800/人标准

申领流程:企业在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申请开班,由企业向参保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审批。根据培训合格人数申请培训补贴。


五、一次性扩岗补助

补贴对象: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政策执行至20251231日。

补贴标准:每招用1人按1000元标准发放。

申领流程:采取经办机构主动服务与企业自行申请相结合的模式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一)主动服务:按照“方便、快捷、规范、安全”的原则,经办机构精准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发送信息并经企业确认后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经办机构通过公共服务系统、手机短信等方式向企业发送是否接受一次性扩岗补助的确认信息。

(二)自行申请:企业可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设的服务窗口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也可通过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hrss.ah.gov.cn/ggfwwt/)“一次性扩岗补助”模块申请。



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政策


一、职业培训补贴

补贴对象: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毕业年度及毕业2年度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培训后取得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申领流程:按照“先缴后补、直补个人”方式,直接将培训补贴发放至参训人员社保卡账户,或由承训机构组织劳动者凭职业培训券参训的,由承训机构凭券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补贴。


二、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给予补贴。

补贴标准:按照每人每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申领流程: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向参保地人社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等。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三、一次性求职补贴

补贴对象: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补贴标准:1500/人。

申领流程:网上自愿申请集中发放校验审核(系统审核校验、人工校验审核)集中发放公示集中发放资金拨付常态化发放。


四、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补助对象: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高5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给予贴息。合伙创业的,可根据符合贷款条件的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申领流程: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向项目所在地社区(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提出申请,社区(乡镇)受理后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贷款人也可直接到项目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是创业担保贷款承办金融机构提出申请。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初审后报人社、财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承办银行按照相关规定对贷款申请进行调查、审查、审批及贷款发放。


五、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3个月以上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5000元。

申领流程: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向项目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服务窗口进行办理或者网上申请办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初审后报人社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发放。


六、一次性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到小微企业稳定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3000元。

申领流程: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在线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毕业证书复印件。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个人银行账户。


七、市外招引补贴

补贴对象:在我市首次就业,且与我市民营重点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8个月的市外高校、职业院校毕业5年内的本科、大专、中专毕业生。

补贴标准:分别给予本科、大专、中专毕业生10000元、5000元、3000元一次性就业补助。

申领流程: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由用人单位提交毕业证书复印件、申请表(登录安徽公共招聘网黄山站http://hs.ahggzp.gov.cn/下载)等材料至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个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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