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才政策
发布时间: 2026-04-28 浏览次数: 10

淮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就业篇

一、就业补贴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稳定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高校毕业生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灵活就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或通过新就业形态方式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照每人每月给予350元(一年内)职工养老保险补贴和100元(一年内)职工医疗保险补贴。

四、基层特定岗位补贴

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毕业2年内未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街道(乡镇)、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及其他服务工作,自20155月起,基层特定岗位人员工资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2倍的标准合理确定,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由市统一组织实施。

五、购房补贴

经认定符合从省外全职引进标准 条件,且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正式工作合同的A (国内外顶 尖人才)B (国家级领军人才)C (省部级领军人才)D  (省域拔尖人才)类高精尖缺人才,省、市财政及用人单位按比 例承担,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安家补贴;在淮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购房款80%最高100 万元、购房款50%最高50万元、购房款30%最高25万元、购 房款20%最高15万元购房补贴,相关补贴3年内按年度分期兑现。 

习篇

一、就业补贴

对毕业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在淮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的,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其中就业补助资金支付1400元,见习单位支付600元,见习单位可参照本单位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标准,适当提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贴。

对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公益一类、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就业见习的,见习期间,机关事业单位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2000元,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资金由就业补助资金支出。

 

创业篇

一、贷款优惠

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在淮创业,可享受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

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创业补贴

举办“赢在江淮”暨淮北市创业大赛(现在是创业安徽大赛淮北赛区选拔赛),每年评选出6个优秀(青年/大学生)创业团队,最高给予5万元项目补助。

支持返乡人员创业。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各类群体返淮在淮创业,给予最高1万元的创业补贴,其中5000元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贴。

提升融资畅通工程。加快推进创业担保贷款线上办理,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最高可分别申请贷款50万元、400万元,按规定给予贴息,其中对高校毕业生获得我市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对中央、省财政补贴外需个人承担的利息部分,由市、县区(园区)财政全额补贴。

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高层次人才安家、生活补贴篇

一、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

符合全职引进标准条件,且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正式工作合同的A(国内外顶尖人才)、B(国家级领军人才)、C(省部级领军人才)、D(省域拔尖人才)类高精尖缺人才。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安家补贴;相关补贴3年内分期兑现。

二、专项赋能博士(后)人才补贴

新建国家级、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别给予设站单位50万元、30万元站点建设补贴。新建市级博士创新实践基地的,给予设立单位10万元站点建设补贴。

博士后,经专家评审分ABC三档给予生活资助,资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15万元、8万元、5万元,资助期2年。博士,经专家评审分ABC三档给予一次性生活资助,资助标准分别为每人10万元、6万元、3万元。

在皖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出站后留在淮北企业工作的博士后。给予每人30万元留淮生活补贴,补贴3年内按年度分期兑现。

三、优秀基础人才生活补贴

对我市重点产业企业名录内的企业,先进高分子结构材料、铝基高端金属材料及汽车零部件、绿色食品、高端装备制造及其他新材料(高岭土)等重点产业企业引进的博士(或副高级职称人才、或高级技师人才)、硕士、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10万元、4万元、3万元生活补贴;相关补贴3年内分期兑现。

、高技能人才补贴

对新取得技师、高级技师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分别给予3500元、5000元补贴。

职工个人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2000元。

五、世赛国赛获奖奖励

代表我市参加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取得优胜奖以上的选手和专家团队。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取得金、银、铜牌、优胜奖的选手,分别给予50万、30万、15万、10万元的奖励;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取得金、银、铜牌、优胜奖的选手,分别给予5万,4万,3万,1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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