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才政策
发布时间: 2026-04-28 浏览次数: 10

就业篇

一、一次性就业补贴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我市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高校毕业生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二、就业见习补贴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到我市见习单位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见习单位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标准给予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其中就业资金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补贴,按照人均100元、200元标准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给予见习单位指导费补助)

三、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每人每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四、一次性求职补贴

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脱贫户家庭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2025届高校毕业生(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下同),残疾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2025届高校毕业生,可按每人1500元标准申请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


创业篇

一、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3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创业培训

鼓励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参加各类创业培训,对培训后创业成功的,优先给予电子创业券、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入住孵化园区等支持。

三、创业担保贷款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长三年、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贴息。10万元及以下的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

四、创业社保补贴

高校毕业生在亳首次成功创业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可按照个人实际缴纳部分给予创业人员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五、职业培训补贴

毕业年度及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可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培训工种主要有: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所包含的计算机程序设计员、汽车维修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养老护理员等90多个工种。

六、创业亳州训练营

每年组织60名优秀创业项目负责人,免费前往国内知名院校开展“沉浸式”教学,量身打造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精品课程,提升创业项目负责人经营管理能力和成功转化能力,催生更多优质市场主体。

七、入驻省级创业园区

亳州市现有省级青年创业园1个、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9个,可满足不同区域、不同领域、不同人群的创业需求,入驻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可享受创业指导、创业服务、房租减免等优惠政策。

八、未来新亳商特训营

每年组织60名有发展潜质和领军潜力的初创型、成长型、发展型中小微企业负责人和“四带一自”产业帮扶经营主体负责人,前往国内创新创业发达地区开展免费创业特训,助力企业行稳致远。


九、创业亳州大赛

为吸引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和项目在亳落地,我市每年举办“创业亳州大赛”以赛聚英才、以才促发展,参赛选手最高可获得5万元奖励,晋级省赛并获奖的选手最高可获得100万元落地扶持。

十、创业亳州优秀项目及人才评选

每年开展创业亳州优秀项目及人才评选活动,评选“亳州市优秀创业项目”5个、“创业亳州之星”10人、“亳州市优秀返乡创业人才”10人,并给予5万元、2万元和1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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