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是毕业生在大学学习期间的重要档案材料,对毕业生的求职就业和未来发展有重要影响,须规范填写和鉴定。《毕业生登记表》由学生处统一发放至各二级学院,请各学院按照以下要求组织开展填写与鉴定工作:
一、填写规范
1.填写前要认真阅读《毕业生登记表》中的“填写说明”。用黑色钢笔或黑色中性笔填写,字迹清晰工整,无错别字,无涂改。表中所列项目据实填写,不留空白,没有的填写“无”。所有内容应直接填写于表中,严禁打印后粘贴。
2.“自我鉴定”一栏,要求毕业生对自己大学期间的政治、思想、学习、社会实践、奖惩等各方面的表现做出全面、客观、详细的陈述。辅导员要教育毕业生认真对待,不能用三言两语概括性地描述来作自我鉴定。
3.“辅导员评定意见”是辅导员对毕业生在校期间政治思想品德、学习、生活、实践等各方面情况客观全面的鉴定,要从“培养人”的高度,本着对毕业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毕业生在大学期间的表现公正评价,不能千篇一律。
二、鉴定说明
1.辅导员要认真检查毕业生填写的内容,重点审核毕业生自我鉴定填写情况。不符合填写规范的,应退回重填。
2.各二级学院应组织审核各班级《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情况,重点审核辅导员评定意见填写情况。不符合填写规范的,应退回重填。审核无误后,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并以学院为单位加盖学生处公章。
3.学生处将对《毕业生登记表》进行检查,重点审核毕业生自我鉴定、辅导员意见等填写情况。不符合规范的,退回重填。
三、注意事项
1.《毕业生登记表》照片由学生处免费、统一提供,由班级组织统一粘贴。毕业生不需要自行拍照、打印。
2.《毕业生登记表》应在毕业生毕业前填写,鉴定意见应包括毕业年度最后一学期的在校表现,填写与鉴定日期一般应在毕业年度的5-6月份。
3.填写、鉴定完毕的《毕业生登记表》,1份装入毕业生档案;另1份由各二级学院统一移交给校档案馆,移交时需分学院、分专业、分班级、按学号顺序整理。
4.因《毕业生登记表》填写不规范,而导致档案材料不能及时整理归档的毕业生,其档案暂缓寄发,待规范填写、鉴定无误后另行寄发个人档案。
5.《毕业生登记表》中,学生本人签名、辅导员意见、辅导员签名必须手写。
6.《毕业生登记表》已经印制好,请以学院为单位领取。
7.如自行印制,请采用A3 100g 纸正反打印、中缝对折。
未尽事宜,请与学生处联系。
联系人:周老师 常老师,联系电话:0562-2812292 0562-5881972。
毕业生登记表样式:https://jyb.tlu.edu.cn/2021/1122/c2649a76662/page.psp
学生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