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省教育厅拟建设完善大学生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专家库,现面向全省高校增补专家库,请各学院(部)仔细研读通知要求,按照要求积极组织推荐。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决策,落实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建设一支兼具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专家队伍,为加快构建高质量就业指导服务体系提供科学、专业决策咨询、理论研究和实践支持。
二、主要任务
大学生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专家受省教育厅委托,对全省高等学校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实践工作进行研究、咨询、指导、服务。
(一)为省教育厅开展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提供咨询和建议。
(二)受省教育厅委托,开展大学生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课程体系研究和建设。
(三)受省教育厅委托,开展全省高校就业指导服务工作队伍能力培训、学术研讨和经验交流。
(四)受省教育厅委托,开展全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就业指导公益直播课等具体工作。
三、建设完善办法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专家库管理办法》(皖教秘师〔2023〕63号)规定,按照“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分类遴选、动态管理”的原则,对专家库进行动态调整,已在专家库内的专家无需申请。
(一)退出专家库
1.因达到退休年龄、工作岗位变动、健康状况不佳等原因不便继续履职的。
2.本人书面申请不再担任专家的。
3.近三年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委托累计达2次以上的。
4.存在师德师风、违法违纪、失信行为等不适宜继续担任评委情形的。
(二)增补专家库
1.高校组
由符合条件的高校教师、就业工作人员个人自愿申报,学校审核后统一推荐。申报人员需填写高校组评委申请表(附件),由高校对照条件及名额数量初审,按照管理权限征求公安、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加盖学校公章后报省教育厅。每所本科高校限报3人。
2.企业组
由符合条件的企业管理人员自愿申报,填写企业组评委申请表(附件),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或人力资源)部门对申报材料真实性、任职情况、廉洁自律表现进行初审,并征求公安、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加盖公司公章后报省教育厅。每家企业限报2人。
(三)专家库核准
省教育厅对原有的库中专家个人资料进行核实和更新。对新增人员条件、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经公示后予以公布。
四、专家库成员申报条件和材料
(一)高校组申报条件
1.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熟悉国家和省教育法律法规。
2.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能自觉接受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在指定时间内承担工作任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风评,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具备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熟悉生涯规划及职业指导方面的工作,须有5年以上从事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课题研究的工作经验。
4.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素养和专业技术水平,具备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高级职业指导员、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等国家一级职业资格;或从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5年以上的副处级(管理岗6级职员)以上干部。
(二)企业组申报条件
1.身心健康,热心公益,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风评,具备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国有、民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包括并不仅限于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民非组织的理事长、秘书长等。企业(包括民非组织,下同)对当地经济发展贡献突出,经营情况良好,成长性高,创新性强,发展潜力大。
3.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管理规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且所在企业近3年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成效显著。
4.熟悉生涯规划及职业指导方面的工作,具有3年以上为大学生提供就业指导、创业辅导、生涯咨询的工作经历。
5.所在企业支持,能为评委从事赛事评审工作提供便利。个人具有用人决定权,能够现场为参赛选手提供实习或者就业的岗位。
(三)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身份证、相关证书(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获奖、资格证书等)、近期2寸证件照扫描件。
五、有关要求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于11月20日中午12点前填写申请表(附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获奖、资格证书、近期2寸证件照等),材料提交给学生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常老师。学校将评选推荐3人,报省教育厅参加遴选。
如有疑问,请与学生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联系人:常老师。联系电话:18255356227,电子邮箱:jy@tlu.edu.cn。
附件、安徽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评委申请表(高校组).docx
学生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