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6届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6届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脱贫户家庭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2026届安徽省内高校毕业生,残疾或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2026届安徽省内高校毕业生。之前已经申请过此项补贴的学生不得再申请求职补贴。
(二)补贴标准。按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
(三)发放方式。按照集中发放和常态化发放两个时间段、采取线上申请和线下申请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发放。集中申请发放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2月20日,常态化申请发放时间:2026年1月1日-2026年7月31日。
二、申领发放程序
(一)网上自愿申请(集中申请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1月20日,常态化申请时间:2026年1月1日-2026年6月30日)。符合补贴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阳光就业”专栏、“安徽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ygjy.ah.gov.cn/)、注册、登录个人账号,进入“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模块,按照提示要求,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申请信息,进行网上申报。
(二)集中发放校验审核
1.系统审核校验(系统集中校验审核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1月21日)。为减少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高工作效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残联等部门将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利用信息系统集中审核校验毕业生提交的申请信息,通过短信提示及时告知毕业生提交申请信息的审核结果。
2.人工校验审核(集中校验审核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1月30日)。对信息系统自动审核校验不通过而申请人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系统下载、填写纸质申请表格(见附件),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低保证或从系统下载且加盖县级民政部门印章的低保信息截图)、脱贫户家庭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加盖有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公章的“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内有关人员信息截图、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家庭相关材料、毕业学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毕业生本人的残疾人证、属于特困人员身份(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等相关证明材料、零就业家庭相关证明材料】,于11月21日17:00前提交至学校学生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北楼415室,联系人:崔老师、常老师)。11月24日至28日学校将组织进行人工初审校验并公示。学校人工审核校验通过后,统一提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校验。
(三)集中发放公示(2025年12月1日至12月8日)。对通过信息系统校验、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信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网上公示,学校同步公示。
(四)集中发放资金拨付(2025年12月20日前)。补贴通过“银行代发、直补到人”的方式,于2025年12月20日前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符合申领条件的毕业生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毕业生提供的银行卡中。
(五)常态化发放(2026年1月1日-2026年7月31日)。符合申请条件但未在集中发放时间申领补贴的困难毕业生,可于2026年1月1日-2026年6月30日期间线上申请提交信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于毕业生申请提交信息的次月底前,完成一次性求职补贴的审核、公示、发放等工作。线上审核校验未通过的,参照人工审核校验流程办理,由毕业生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学校学生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人工初审校验,对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由学校加盖公章后,提交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人工审批流程。
三、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广泛宣传发动。请各二级学院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求职补贴政策宣传,要针对性、“点对点”宣介一次性求职补贴信息化发放程序、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主动摸清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基本信息,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针对性地开展跟踪指导,将政策通知到人,并协助其进行申报,让每一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都能知晓政策、熟悉流程,做到应报尽报。
(二)及时准确申报。请各二级学院积极引导困难毕业生尽可能在集中申请发放时限内主动申领补贴,对错过集中申请发放时限的,及时进行提示引导,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求职补贴应发尽发。填报时,银行卡开户行必须填写至具体支行,如不清楚支行名称,可拨打开户银行服务热线查询。网络审核通过的,无需提交人工审核材料。
(三)严明工作纪律。每位毕业生在校就读期间仅有一次机会获得求职补贴,已申请过补贴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对虚报、谎报、信息不实的,一经发现立即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采取欺骗手段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四、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
校学生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0562-5881972,邮箱:jy@tlu.edu.cn。
附件:安徽省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doc
学生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