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3-04 浏览次数: 9661

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皖教学〔2021〕1 号)和《铜陵学院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评选推荐2024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比例

评选对象: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评选比例: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比例为毕业生总数的3%;校级优秀毕业生人选比例为毕业生总数的10%。具体评选推荐人数详见《各二级学院2024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指标》(附件1)。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理想信念坚定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3.学习刻苦,按时修完全部学业,成绩优异,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或学业成绩)一般应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20%。科研能力比较突出,具有较强的实践与创新能力。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身心健康,积极向上,热爱劳动,崇尚美德,关心他人,乐于奉献。

(二)优先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在校期间多次获“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或奖学金的学生;在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学科竞赛、体育竞赛、技能大赛、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重大赛事活动中,获得突出成绩或荣誉、奖励的学生;响应国家号召参军入伍,积极参加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以及具有创业意识并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

(三)直接推荐条件

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得到社会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

三、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校级优秀毕业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遵守国家法纪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学习期间无任何纪律处分记录。

3.学习勤奋刻苦,态度端正,专业思想牢固,学习成绩优良,应获得过二等及以上奖学金(四年制、五年制至少两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5.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优先:在校期间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奖学金次数多的;获专业或技能证书多的;获辅修专业或其他形式学历证书的;在创新创业方面表现突出的。

四、评选程序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择优的原则,对照标准和条件,采取本人申请、班级推荐(班级在本人申请、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辅导员签字确认,确定推荐人选对象)、院系审核、学校评选、候选人公示、学校研究确认等程序进行。其中,推荐参加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的,由学校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五、奖惩办法

1.省级优秀毕业生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联合颁发《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校级优秀毕业生由学校颁发《铜陵学院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装入毕业生档案。

2.优秀毕业生参加各类就业双向选择等活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3.发文表彰,并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宣传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

4.对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结束后至毕业生离校前出现的不能按期毕业,或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处理、处分的毕业生,学校按规定程序撤销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六、评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结合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情况严格按照规定比例和要求,严格规范程序评选,严格资格审查,规范报送候选人材料,确保评选工作公开透明。

2.各二级学院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典型事迹,起到“用身边人教育身边人”的良好效果,使评选活动能真正起到促进校风、学风建设,鼓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的作用。

3.各二级学院要规范材料、表格的填报:(1)涉及“签字(名)”的,须由本人、辅导员、院领导手写,其它内容可以通过计算机录入、打印,录入的格式统一为五号仿宋字体、单倍行距。(2)《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铜陵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4)纸质版各需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花名册》(附件3)、《铜陵学院优秀毕业生花名册》(附件5)纸质版各需一份,由各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各需一份发邮箱。(3)请各二级学院于2024年3月20日前将纸质版材料统一报送至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就业指导科(大学生活动中心北楼417室)姜晓华老师(联系电话:0562-2812292),电子版发邮箱jy@tlu.edu.cn。

七、监督举报电话

校纪委:0562-5881977;

学生处:0562-2812292。

附件:附件1-5.zip

1.各二级学院2024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指标

2.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3.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花名册

4.铜陵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5.铜陵学院优秀毕业生花名册


2024年3月4日





  版权所有: 铜陵学院 | 设计维护:铜陵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皖ICP备13000407号-2

翠湖校区:安徽省铜陵市翠湖四路1335号 邮编:244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