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9-29 浏览次数: 11628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2119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往年未获得过求职创业补贴,且属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及防返贫监测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人身份以及特困人员中的2023届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按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毕业生求职创业费用压力。

二、申领发放程序

(一)网上自愿申请(202210月10日至11月20日)。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阳光就业”专栏、微信小程序“阳光就业”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ygjy.ah.gov.cn/)、“安徽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板块注册、登录个人账号,进入“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提示要求,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申请信息,进行网上申报。

(二)检验审核阶段

1、系统审核校验202210月10日至11月21日)。为减少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高工作效率,本次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利用信息系统审核校验毕业生提交的申请信息,通过短信提示及时告知毕业生提交申请信息的审核结果。逾期提交申请信息,系统不再审核校验。

2、人工校验审核202210月10日至1130日)。对信息系统自动审核校验不通过而申请人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的,可通过信息系统下载填写纸质申请表格(见附件)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要包括: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低保证或从系统下载且加盖县级民政部门印章的低保信息截图)、脱贫户家庭或防返贫监测户帮扶手册》、退捕渔民家庭相关材料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残疾证以及特困毕业生等相关证明材料】,11月28日前提交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北楼411室,联系人:陈楠老师)11月29日学校将组织进行人工审核校验。学校人工审核校验通过后,集中提交市人社局审核校验。

)多渠道公示(2022121日至12月8日)。对通过信息系统校验、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信息学校将在校园内及校园网、就业网同步公示

)及时拨付资金(202212月28日前)。补贴资金将在12月28日前发放到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社保卡金融账户或毕业生提供的银行卡中。

三、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广泛宣传发动。请各学院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宣传,详细讲解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程序、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主动摸清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基本信息,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针对性地开展跟踪指导,将政策通知到人,并协助其进行申报,让每一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都能知晓政策、熟悉流程做到

(二)及时准确申报。请各学院提醒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申报,并准确提交所需材料,以免延误。其中,银行卡开户行必须填写至具体支行,如不清楚支行名称,可拨打开户银行服务热线查询。网络审核通过的,无需提交人工审核材料

(三)严明工作纪律。每位毕业生在校就读期间仅有一次机会获得一次性求职补贴,已申请过补贴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对虚报、谎报、信息不实的,一经发现立即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采取欺骗手段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四、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

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0562-5881972,邮箱:jy@tlu.edu.cn。

附件: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人工审核专用).doc

 

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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