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扎实做好2022届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摸排比对,完善工作台账。“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信息已导入就业系统“原建档立卡帮扶情况”模块。在此基础上,各学院要按照“精准帮扶,不落一人”的要求,进一步摸排残疾生、孤儿等困难生信息,精准掌握每一名困难生的基本信息、学业状况、就业意愿、求职进展、主要困难等情况,建立学院工作台账,完善基本信息数据库。
二、形成任务清单,压实工作责任。各学院要认真落实就业“一把手工程”,按照“重点关注、重点推荐、重点服务、重点落实”的原则,明确“一对一”就业帮扶的具体联系人,通过学院管理员账号或毕业班辅导员账号,5月15日前在省就业平台的“就业派遣”—“原建档立卡帮扶情况”模块中,精准录入建档立卡毕业生帮扶责任人等信息,形成任务清单,动态更新工作进度。
三、分类精准施策,持续开展帮扶。各学院要进一步深入了解困难生现阶段的就业落实、职业需求、就业困难等实际情况,“一生一策”量身定制求职就业计划,针对性地开展就业帮扶。对有就业意愿的,为其一对一提供有效岗位信息不少于3条,并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力争其在离校前实现就业;对因个人原因暂不就业或没有就业意愿的,要做好思想工作和职业生涯规划,帮助他们增强求职信心,提升求职能力;对离校未就业的困难生,坚持“离校不离心,服务不断线”,持续开展帮扶,继续推送就业政策和就业岗位,确保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困难生在年底前实现就业。
四、强化政策引导,提升帮扶实效。应届毕业生可享受小微企业就业补贴、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等优惠政策。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利用学校就业网站、易班APP、今日校园等平台宣传国家和我省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类政策措施、网络课程、招聘活动、就业岗位等信息,各学院要及时指导毕业生有效利用相关政策和信息,引导困难生确立合理的就业期望,增强信心,强化责任,积极求职应聘。同时,紧紧抓住基层项目、应征入伍等机遇,指导和帮助更多困难生尽早就业。
未尽事宜,请与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汪昌权;联系电话:13856203252,电子邮箱:jy@tlu.edu.cn。
附件:
原建档立卡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情况跟踪记录操作手册.pdf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