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学籍档案是人事档案的基础性材料,它记录了毕业生的学习经历、思想表现、政治面貌、参加社会实践等情况。学籍档案也是用人单位选用人才的重要依据和享受就业服务、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凭证。毕业生到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档案由单位直接接收、保管;到无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非国有企事业单位、外资企业等)就业的,档案由各级人社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负责接收、保管;离校时未就业的,可由学校统一转回原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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