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应聘须知
发布时间: 2018-09-30 浏览次数: 4278

 

(一)应携带《个人简历》、《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二)应文明礼貌,服从学校及招聘工作人员安排,自觉维护招聘现场秩序,维护学校形象和声誉。

(三)应仔细了解用人单位情况,有针对性投递简历材料,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个人情况,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签订就业协议书,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如遇突发情况,应保持冷静,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现场有他人生命危险时,应立即拨打120110报警求助,并第一时间通知现场工作人员。

(五)如遇用人单位在招聘活动中散布传销、校园贷等不良信息,或收取毕业生钱财、证件等损害毕业生就业权益现象,应立即联系辅导员或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反映具体情况。

(六)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园招聘会,珍惜和把握求职机会。

(七)未就业往届毕业生可以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种招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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